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馬召鎮的政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馬召鎮黨政辦是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鎮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由鎮黨政辦,鎮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機構負責。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鎮黨政辦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本鎮的機構職能和領導信息;
2.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3.鎮年度工作報告(計劃、總結);
4.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5.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6.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8.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9.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0.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方式
馬召鎮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馬召鎮人民政府政務公開欄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獲取信息的方法
在鎮檔案室、政務公開欄獲得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申請受理機構
馬召鎮人民政府黨政辦
咨詢電話:029-85195307
傳真號碼:029-85195307
通信地址:馬召鎮人民政府黨政辦
郵政編碼:7104011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向受理機構送交。
2.口頭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的要求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信息的名稱(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申請人、代理人有效證件,以及授權委托書。
申請人應當保證將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請的處理
馬召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收到《周至縣馬召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其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